贍養費:法例、法庭考慮因素
離婚律師需要知道的資料

離婚律師費、雜費

離婚律師費:

  • 幾千元或可以更多
  • 律師費數目視乎案件複雜性、花時、雙方合作還是爭議
  • 範圍:贍養費、子女管養權、樓宇物業頒令
  • 有無抗辯離婚申請
  • 配偶有無簽回認收書(表格四)
  • 以某些複雜理由申請離婚:不合理行為、通姦提出離婚申請

離婚律師費項目:

  • 要求離婚法院在離婚申請時,作出贍養費或其他附屬濟助頒令(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)
  • 要求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
  • 要求定期或整筆付款之贍養費協議頒令
  • 要求樓宇物業協議頒令,即財產分配令
  • 無抗辯離婚申請,但配偶不簽回認收書(表格四)
  • 有抗辯婚姻訴訟/離婚申請,以不合理行為或通姦理由提出離婚申請

離婚雜費及離婚法庭所收費用:

  • 入稟離婚呈請書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呈請書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申請離婚聆訊指示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暫準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附屬濟助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
影印、郵費、交通費及其他費用

離婚查詢表格: (24小時回覆)
離婚專責律師:廖穎心律師 (Michelle Liu) 語言:普通話‧廣東話‧英語 Tel/WhatsApp 65366666
辦事處 : 香港中環德輔道中71號永安集團大廈18樓1801室(近中環港鐵站C出口)